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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源泰平华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生效告知函 弘源泰平华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生效告知函 |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24-10-21
本文作者:生效告知函 浏览次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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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源泰平华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
生效告知函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弘源泰平华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发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托管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经所有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签署了【弘源泰平华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对本基金以下内容进行了变更:
第一条:“募集对象”变更
“五、基金的募集(一)基金的募集期限、募集机构、募集对象和募集方式”
第二条:“投资范围”变更
“十一、基金的投资(二)投资范围”
第三条:“投资策略”变更
“十一、基金的投资(三)投资策略”
第四条:“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变更
“十一、基金的投资(五)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
第五条:“投资禁止行为”变更
“十一、基金的投资(六)投资禁止行为”
第六条:关于穿透原则的特殊约定”变更
“十一、基金的投资(十)关于穿透原则的特殊约定”..........
本基金本次变更的详细内容请以【弘源泰平华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为准。
本次合同变更不溯及既往,本变更公告自_2024_年_10_月__21_日起正式生效。
本次变更生效后,若有新的基金投资者向我司申请申购本基金,我司承诺并保证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提供新版本合同给投资者签署。
特此公告
管理人: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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