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弘源风险均配先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一)》-生效通知 关于《弘源风险均配先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一)》-生效通知 |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25-1-2
本文作者:弘源泰平 浏览次数:100
|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弘源风险均配先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涉及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已完成签署。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签章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签署过程合法合规,我公司就本补充协议生效日已通知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日为2025年01月02日。
特此告知!
管理人: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