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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延期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延期公告 |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25-5-23
本文作者:恒泰华盛 浏览次数: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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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份额持有人:
您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产品编码:SLJ234,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7月9日成立,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基金的“存续期”为5年,其中3年为投资期,2年为项目退出期,自合伙企业成立并完成首笔对外投资之日起计算。若基金存续期满5年,基金持有资产无法变现,则管理人可根据合伙企业运营的情况,可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最多可延长一年”,故本基金即将于2025年7月8日到期,因基金持有的底层资产尚无法变现,管理人结合本基金运作情况,现决定延长存续期一年至2026年7月8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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