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作为惠生清洁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清洁能源”)的股东,于2026年5月收到惠生清洁能源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惠生清洁能源以总股本3,167,26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本合伙企业持有惠生清洁能源16,099,553股,据此共计获得分红款人民币804,977.65元。
依据《宁波行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本合伙企业应将上述投资所得,在扣除相应税费(如有),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特此告知。
宁波行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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