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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源互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源互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公告 |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20-12-28
本文作者:恒泰华盛 浏览次数: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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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份额持有人:
我司管理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源互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弘源互联”),按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全部完成实缴完成日起36个月。投资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合伙企业投资期限及退出期限届满后可延长一次,总计延长期限为两年,经普通合伙人提交提出并通知有限合伙人后方可延长。
弘源互联成立日为2016年2月29日,原定于2021年2月28日终止,现我司作为弘源互联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到期后延长本基金期限一年,即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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