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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弘源多元化CTA进取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20250A)的通知函 关于弘源多元化CTA进取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20250A)的通知函 |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25-1-15
本文作者:弘源泰平 浏览次数: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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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的弘源多元化CTA进取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我司根据《弘源多元化CTA进取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1
十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经理
变更后条款:
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投资经理应当具有股票、债券、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投资领域的投资管理或者研究经验,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
本基金的投资经理:
文潇,现任管理人副总经理职位。北京大学数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金融数学硕士。曾在纽约供职于华尔街大型金融机构,从事衍生品定价模型开发与应用、交易与风险管理模型开发与检验等工作。其后就职于国家主权财富基金,核心工作内容包括基金整体资产配置方案制定与实施、量化投资策略研究与应用、战术与战略配置模型开发与应用、投资组合管理与分析、组合式对冲基金管理与监控等,有着丰富的投研管理经验。
朱明昊,现任管理人投资经理职位。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硕,毕业后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某局,从事数据分析、信息安全算法研究等工作。其后进入金融领域,目前在公司从事策略开发与研究,负责组合管理、收益风险分析等工作。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变更投资经理,并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约定的方式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并设置临时开放日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次合同变更的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月 15 日。
我司承诺严格遵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变更方式、程序完成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本次变更的,可在基金开放日2025年1月17日之前按合同约定提出份额赎回申请,管理人将在开放日当天受理赎回办理。逾期未提出份额赎回申请的,则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已以其行为表明同意上述全部变更事项。
合同变更生效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向投资者披露。特此通知。我司承诺本次合同变更生效后申购的投资者所签署合同为根据变更内容调整后的最新有效的基金合同。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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