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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延期生效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延期生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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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26-7-27
本文作者:恒泰华盛 浏览次数: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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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份额持有人:
我司管理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锦珅康远”)的全体合伙人已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珅康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具体如下:
依据《合伙协议》,本基金曾于2025年7月8日到期后延长存续期一年至2026年7月8日。现延长期届满,根据目前项目投资进展,全体合伙人决定自此延长基金的存续期限2年,至2028年7月8日。合伙协议的存续期限调整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8年,其中3年为投资期,5年为项目退出期。”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本次延长2年期限届满后,如本基金持有的底层投资标的仍未全部退出,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进一步延长本基金的存续期限,直至底层投资标的全部完成退出为止。
在延长的存续期间内,本基金不再进行新的投资,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已投资项目的进展,择机完成退出和分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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